緊急轉向
為了警告駕駛即將輔助緊急轉向,儀表板上會出現緊急轉向警告燈閃爍 (
)、警告訊息,並會發出警告音且方向盤會振動。
警告訊息: 緊急轉向
從後面偵測到兩個車道有車輛時,車外後照鏡(側視鏡)上的警告燈會亮起。會協助轉向避免碰撞。
緊急轉向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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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大約 40~145 km/h (25~90 mph)
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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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方來車停止,側面變換車道功能不會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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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側翼車或兩輪車輛靜止不動時,這些功能不會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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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和後側雷達的偵測範圍是以一般道路的標準路寬為根據。在狹窄道路上,警告可能被在鄰側車道行駛的車輛或動力兩輪車觸發。反過來,在寬闊道路上,雷達可能無法識別在鄰側車道行駛的車輛或動力兩輪車且不發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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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面接近的車輛回應功能在以下情況中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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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駛超過一定距離後進入鄰側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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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駛離有碰撞風險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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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迅速旋轉方向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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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踏在煞車踏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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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前方防撞輔助系統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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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面接近的車輛回應功能被觸發後或變換車道後,務必駛入車道中央。如果繼續沿著車道邊緣行駛卻不移到車道中央,則側面接近的車輛回應功能將停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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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由於緊急轉向預計可能發生額外意外,只發出碰撞警告通知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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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駕駛座在左邊,轉向左邊時可能發出碰撞警告;如果駕駛座在右邊,轉向右邊時可能發出碰撞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