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條件
基本功能
符合以下時,智慧巡航控制將會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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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位在 D(前進)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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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車速在運作速度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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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0 km/h (5~110 mph):前方無車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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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0 km/h (0~110 mph):前方有車輛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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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C(電子穩定控制)或 ABS(防鎖死煞車系統)開啟時
在以下情況,智慧巡航控制無法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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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座車門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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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處於動力受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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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EPB(電子停車煞車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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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C(電子穩定控制)或 ABS 正控制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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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防撞輔助系統的煞車控制正在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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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控智慧停車輔助的煞車控制正在運作 (如有配備)
注意
當停在另一輛車後面時,駕駛可以在踩下剎車踏板的同時打開智慧巡航控制。
超車加速輔助功能
在智慧巡航控制運作期間,打左方向燈(左駕)或打右方向燈(右駕),並且滿足以下條件時,超車加速輔助功能將會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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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超過 60 km/h (40 m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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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車輛前方偵測到車輛
超車加速輔助在以下情況下不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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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警告閃光燈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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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降低以保持與前車的距離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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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方有車輛的情況下,打左方向燈(左駕)或打右方向燈(右駕)時,車輛可能會暫時加速。隨時注意道路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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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您所在國家的行駛方向為何,只要滿足條件,超車加速輔助功能就會運作。在行駛方向不同的國家使用此功能時,請務必確定路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