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注意力警告
前方注意力警告系統會依照收集的資料來確定駕駛是否專注於道路,例如駕駛注視別處的時間、眼睛閉上的時間等。如果確定駕駛不專注,音訊警告聲響起約 1 秒,儀表板上前方注意力警告燈 (
)亮起直到符合條件才關閉。
操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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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超過 20 km/h (12 mph) 時,駕駛注視並沒有專注於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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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汽車以 20 km/h 或以上的速度行駛時在 30 秒時間範圍內注視離開道路總計 10 秒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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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駕駛的眼睛閉上 2 秒以上,同時行駛速度在 10 km/h (6 mph) 以上
Off 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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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駕駛持續向前看 2 秒以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