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注意力警告

前方注意力警告系統會依照收集的資料來確定駕駛是否專注於道路,例如駕駛注視別處的時間、眼睛閉上的時間等。如果確定駕駛不專注,音訊警告聲響起約 1 秒,儀表板上前方注意力警告燈 ( )亮起直到符合條件才關閉。

操作條件

  • 行駛超過 20 km/h (12 mph) 時,駕駛注視並沒有專注於道路

  • 當汽車以 20 km/h 或以上的速度行駛時在 30 秒時間範圍內注視離開道路總計 10 秒或以上

  • 當駕駛的眼睛閉上 2 秒以上,同時行駛速度在 10 km/h (6 mph) 以上

Off 條件

  • 當駕駛持續向前看 2 秒以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