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導航的智慧巡航控制系統運作
運作條件
顯示與控制
當基於導航的智慧巡航控制運作時,將在儀表板上顯示如下:
功能就緒

如果符合運作條件,白色 (
)符號會亮起。
功能運作

如果在待命狀態下需要暫時減速且以導航為主的智慧巡航控制正在運作,儀表板上的綠色 (
) 符號會亮起。
如果高速公路設定速度自動變換功能運作,則儀表板上的綠色 (
) 符號和設定速度會亮起,且會發出警告聲效。

在以下情況會出現「小心駕駛」警告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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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導航為主的智慧巡航控制無法將您的車輛減速至安全速度

高速公路彎道區自動減速和設定速度自動變換功能使用同一 (
) 符號。
高速公路彎道區自動減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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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高速公路上彎道的曲率,車輛將減速,經過彎道後,車輛將會加速至智慧定速巡航的設定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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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減速時間可能會因車輛速度和道路彎道程度而異。行駛速度越高,減速更快開始。
高速公路設定速度自動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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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智慧巡航控制設定速度符合高速公路速限時,高速公路設定速度自動更改功能將會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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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高速公路設定速度自動更改功能運作時,當高速公路的速限發生變化時,智慧巡航控制設定速度會自動更改為更改的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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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智慧巡航控制設定速度與速限不同,則「高速公路設定速度自動更改」的功能將處於待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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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高速公路主幹道以外的其他道路上行駛時,將高速公路設定速度自動更改功能更改為待命狀態,則當您再次行駛於主幹道時,高速公路設定速度自動更改的功能將再次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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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下煞車踏板,可將「高速公路設定速度自動更改」的功能更改為待命狀態,按下(
按)開關重新啟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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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設定速度自動更改功能在高速公路交流道或路口無法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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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設定速度自動更改功能僅依照高速公路的速限運作,不適用於測速攝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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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高速公路設定速度自動更改功能運作時,當高速公路的速限發生變化時,車輛會自動加速或減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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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高速公路設定速度自動更改」功能運作時,當車輛的設定速度限制超過測速攝影機的限制時,車輛可能會警告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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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設定速度自動更改」功能運作的最大設定速度為 90 mph (140 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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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導航中未更新新路的速限,高速公路設定速度自動更改功能可能無法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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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設定的速度單位不是您所在國家使用的速度單位,高速公路設定速度自動更改功能可能無法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