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按標題搜尋
主頁 > 駕駛要領 > 啟動車輛 > 點火開關

點火開關 (如有配備)

  1. LOCK

  2. ACC

  3. ON

  4. START (啟動)

運作

  1. LOCK

    • 可移除點火鑰匙。

  2. ACC (配件)

    • 電氣配件正常運作。

  3. ON

    • 可檢查告示燈。

  4. START (啟動)

    • 轉動點火開關以啟動引擎。可檢查煞車警告燈。

點火鑰匙互鎖系統 (如有配備)

除非車輛掛入 P (停車) 位置,否則不能拔出點火鑰匙。

警告
  • 駕駛車輛時,切勿將點火開關轉至 LOCK 或 ACC 位置。否則會導致失去方向控制和煞車功能,從而導致發生事故。

  • 勿在用來啟動車輛的鑰匙鏈上掛小型皮夾、數把鑰匙、或任何其它有重量的配件。如此可能導致駕駛在車輛行駛時,造成插入車輛中的鑰匙,意外改變點火位置至 ACC,增加事故風險並導致某些安全功能失效。

  • 為避免車輛意外或突然移動,如果檔位未打入 P(停車)檔鎖定且未完全拉起手煞車,切勿離開您的車輛。離開駕駛座前,一定要確認檔位打入 P(停車)檔,然後充分設定手煞車並讓引擎熄火。

注意

如果點火開關長時間停留在 ACC 或 ON 位置,會導致電瓶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