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防撞輔助系統運作
作動條件
從資訊娛樂系統的停車安全選單中選擇離座輔助。符合以下條件時,會啟用停車防撞輔助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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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門和車門已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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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開電子手煞車 (E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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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連接拖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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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位打入 R (倒車) 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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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低於 10 公里/小時 (偵測到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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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低於 4 公里/小時 (偵測到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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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視攝影機及後超音波感應器等停車防撞輔助系統元件處於正常狀態

停車防撞輔助系統功能啟動時,儀表板中車輛圖像後會出現一條線。

注意
排檔切換至 R (倒車) 檔位置後,停車防撞輔助系統只會運作一次。要再次啟動停車防撞輔助系統,把排檔從其他檔位切換至 R (倒車) 檔位。
停車防撞輔助系統
如停車防撞輔助系統偵測到與行人或物體碰撞的危險,停車防撞輔助系統會以警告音訊,以及在儀表板上顯示警告訊息,以警告駕駛。如果資訊娛樂屏幕打開,屏幕上將出現警告。
如果即將發生碰撞,停車防碰撞輔助將幫助您進行煞車。
5 分鐘後釋放煞車輔助。立即踩下煞車踏板,檢查車輛周圍環境。
在以下情況下也會釋放煞車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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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位在 P (停車) 檔或 D (前進) 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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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下煞車踏板時有足夠的動力

注意
當倒車時啟動停車防撞輔助,煞車控制將在 5 分鐘後鬆開,電子停車煞車 (EPB) 將被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