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設定
設定
盲點安全

在 ENGINE START/STOP(引擎發動/熄火)按鈕處於 ON 位置的情況下,從設定功能表中選擇或取消「駕駛輔助→盲點安全」以設定是否使用每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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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選擇「主動輔助」,則功能將依照碰撞風險等級向駕駛發出警告訊息、警告音,方向盤振動並應用煞車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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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選擇「僅警告」,則功能將依照碰撞風險等級向駕駛發出警告訊息、警告音並且方向盤會振動。不會啟動煞車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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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選擇「關閉」,則功能關閉。

在關閉功能的情況下重新啟動引擎時,儀表板上會出現「盲點安全系統已關閉」的訊息。
如果將設定從「關閉」變更為「主動輔助」或「僅警告」,後視鏡上的警告燈將會閃爍約三秒鐘。
此外,如果已啟動引擎,當功能設定為「主動輔助」或「僅警告」時,外部後視鏡上的警告燈將會閃爍約三秒鐘。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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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選擇「僅警告」,不會輔助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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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選擇「關」,則駕駛應總是注意周圍環境並安全駕駛。

注意
如果重新發動引擎,盲點安全系統將維持在最後的設定。
警告時機

將 ENGINE START/STOP(引擎發動/熄火)按鈕置於 ON 位置時,從設定功能表中選擇「駕駛輔助→警告時機」,更改盲點安全系統初始警告的啟動時間。
交車時,警告時機設定為「正常」。如果您改變警告時機,其他駕駛輔助系統的警告時機可能改變。
警告音量

將 ENGINE START/STOP(引擎發動/熄火)按鈕置於 ON 位置,從設定功能表中選擇「駕駛輔助→警告音量」,變更盲點安全系統的警告音量為「高」、「中」或「低」。
然而,當警告音量關閉時,被關閉的方向盤振動功能將會開啟。
如果您改變警告音量,其它駕駛輔助系統的警告音量可能改變。

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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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時機和警告音量的設定適用於盲點安全系統的所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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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選擇「正常」警告時機而車輛高速接近,初始警告啟動時間可能仍會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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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交通順暢且駕駛速度緩慢時,選擇「延後」警告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