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防撞輔助運作
基本功能
前方防撞輔助系統的基本功能透過以下方式發出警告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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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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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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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碰撞警告

A:碰撞警告
碰撞警告將透過前進安全警告燈閃爍 ()、警告訊息、警告音和方向盤震動來提醒駕駛。
碰撞警告系統在以下車速條件下運作,具體取決於前方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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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或兩輪電動車:10-180 公里/小時(6-120 英哩/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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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或騎士:10-85 公里/小時(6-53 英里/小時)
緊急煞車

A:緊急煞車
緊急煞車將透過前進安全警告燈閃爍 ()、警告訊息、警告音和方向盤震動來提醒駕駛。
緊急煞車將被啟用,以幫助避免與車輛、行人、自行車騎士和兩輪電動車發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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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或兩輪電動車:
行駛目標
停止目標
較弱的煞車力
10-180 公里/小時(6-120 英哩/小時)
強大的煞車力
10-130 公里/小時(6-80 英哩/小時)
10-85 公里/小時(6-53 英里/小時)
(10–100 公里/小時(6–62 英里/小時))*
*: 如果前方防撞輔助系統判斷即使改變行駛車道也很難避免碰撞。功能運作範圍會因車輛四周而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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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或騎士:10-65 公里/小時(6-40 英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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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運作範圍會因前方交通情況或車輛四周而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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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行駛時,兩輪電動車識別性能會下降,因此前方防撞輔助系統可能會暫時受到限制或無法運作。
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A:請小心駕駛
車輛因緊急煞車而停車時,儀表板將出現警告訊息。
為了您的安全,駕駛應立即踩下煞車踏板並檢查周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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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透過緊急煞車停止車輛約 2 秒鐘後,將會結束煞車控制。

碰撞警告和緊急煞車期間的警告聲可以透過按下危險警告閃光燈開關來關閉。
路口轉向功能
路口轉向功能透過以下方式發出警告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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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警告
-
緊急煞車
-
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碰撞警告

A:碰撞警告
碰撞警告將透過前進安全警告燈閃爍 ()、警告訊息、警告音和方向盤震動來提醒駕駛。
碰撞警告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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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約 10-30 公里/小時(6-19 英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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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車與動力兩輪車速度:約 30-70 公里/小時(19-44 英里/小時)
緊急煞車

A:緊急煞車
緊急煞車將透過前進安全警告燈閃爍 ()、警告訊息、警告音和方向盤震動來提醒駕駛。煞車輔助會啟動,以幫助避免與迎面駛來的車輛發生碰撞。
緊急煞車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
車速:10-30 公里/小時(6-19 英里/小時)
-
來車與動力兩輪車速度:約 30-70 公里/小時(19-44 英里/小時)
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A:請小心駕駛
車輛因緊急煞車而停車時,儀表板將出現警告訊息。
為了您的安全,駕駛應立即踩下煞車踏板並檢查周圍環境。
-
在透過緊急煞車停止車輛約 2 秒鐘後,將會結束煞車控制。

碰撞警告和緊急煞車期間的警告聲可以透過按下危險警告閃光燈開關來關閉。

在十字路口向右轉(靠右邊行駛)或左轉(靠左邊駕駛)時,如果自行車手從另一側以 15 至 20 公里/小時(9-12 英哩/小時)速度接近,會有碰撞風險,此時使用煞車輔助可減少或避免碰撞。
路口穿越功能 (如有配備)
路口穿越功能按以下程度發出警告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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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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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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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碰撞警告

A:碰撞警告
碰撞警告將透過前進安全警告燈閃爍 ()、警告訊息、警告音和方向盤震動來提醒駕駛。
前方碰撞警告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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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約 10-55 公里/小時(6-34 英哩/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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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車速:約 10-55 公里/小時(6-34 英哩/小時)
緊急煞車

A:緊急煞車
前進安全警告燈閃爍 ()、警告訊息、警示音和方向盤震動可能會輔助緊急煞車。煞車輔助將被啟用,以幫助避免與車輛、行人、自行車騎士和兩輪電動車發生碰撞。
緊急煞車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
車速:約 10-55 公里/小時(6-34 英哩/小時)
-
穿越車速:約 10-55 公里/小時(6-34 英哩/小時)
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A:請小心駕駛
車輛因緊急煞車而停車時,儀表板將出現警告訊息。
為了您的安全,駕駛應立即踩下煞車踏板並檢查周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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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透過緊急煞車停止車輛約 2 秒鐘後,將會結束煞車控制。

如果與交叉路口車輛的碰撞角度超出某個範圍,則路口穿越警告和控制可能會延遲或無法運作。

碰撞警告和緊急煞車期間的警告聲可以透過按下危險警告閃光燈開關來關閉。
前方迎面功能
前方迎面功能透過以下方式發出警告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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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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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煞車
-
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碰撞警告

A:碰撞警告
碰撞警告將透過前進安全警告燈 () 閃爍、警告訊息、警告音和方向盤震動來提醒駕駛。
碰撞警告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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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大約
10-130 公里/小時(6-80 英哩/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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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面而來的動力兩輪車速度:約高於 10 公里/小時(6 英哩/小時)
緊急煞車

A:緊急煞車
緊急煞車將透過前進安全警告燈 () 閃爍、警告訊息、警告音和方向盤震動來提醒駕駛。
緊急煞車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
車速:約 10-130 公里/小時(6-80 英哩/小時)
-
迎面而來的動力兩輪車速度:約高於 10 公里/小時(6 英哩/小時)
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A:請小心駕駛
車輛因緊急煞車而停車時,儀表板將出現警告訊息。
為了您的安全,駕駛應立即踩下煞車踏板並檢查周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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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透過緊急煞車停止車輛約 2 秒鐘後,將會終止煞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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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車輛或對向車輛沒有直線行駛,前方迎面功能警告和控制可能會遲到或可能無法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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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行駛時,兩輪電動車識別性能會下降,因此前方防撞輔助系統可能會暫時受到限制或無法運作。

碰撞警告和緊急煞車期間的警告聲可以透過按下危險警告閃光燈開關來關閉。
迎面變換車道功能 (如有配備)
迎面而來的變換車道功能按以下程度發出警告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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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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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轉向
碰撞警告

A:碰撞警告
碰撞警告將透過緊急轉向警告燈 () 閃爍、警告訊息、警告音和方向盤震動來提醒駕駛。
碰撞警告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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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約 40-145 公里/小時(25-90 英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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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面而來的動力兩輪車速度:約高於 10 公里/小時(6 英哩/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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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速度:約 200 公里/小時(124 英哩/小時)以下
緊急轉向

A:緊急轉向
緊急轉向將透過緊急轉向警告燈 () 閃爍、警告訊息、警告音和方向盤震動來提醒駕駛。轉向輔助將被啟用,以幫助避免與迎面而來的車輛、或兩輪電動車發生碰撞。
緊急轉向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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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約 40-145 公里/小時(25-90 英里/小時)
-
迎面而來的動力兩輪車速度:約高於 10 公里/小時(6 英哩/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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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速度:約 200 公里/小時(124 英哩/小時)以下
側面變換車道功能 (如有配備)
車側變換車道功能按以下程度發出警告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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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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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轉向
碰撞警告


A:碰撞警告
碰撞警告將透過緊急轉向警告燈 () 閃爍、警告訊息、警告音和方向盤震動來提醒駕駛。從後面偵測到左車道或右車道有車輛時,車外後照鏡上會顯示警告燈。
碰撞警告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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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約 40-145 公里/小時(25-90 英里/小時)
緊急轉向

A:緊急轉向
為了警告駕駛即將輔助緊急轉向,儀表板上會出現緊急轉向警告燈 () 閃爍、警告訊息,並會發出警告音且方向盤會震動。
從後面偵測到兩個車道有車輛時,車外後照鏡上會顯示警告燈。會協助轉向避免碰撞。
緊急轉向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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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約 40-145 公里/小時(25-90 英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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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換車道的車輛或電動兩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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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前方來車或電動兩輪車停止,側面變換車道功能不會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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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角雷達的偵測範圍以正常道路的標準道路寬度為基礎。在狹窄的道路上,警告可能由車輛或電動兩輪車在下一車道駕駛時觸發。相反,在寬闊的道路上,雷達可能無法識別下一車道上行駛的車輛或動力兩輪車,並且不會發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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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情況下,側向接近車輛回應功能會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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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駕駛超過一定距離進入下一條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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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偏離有碰撞風險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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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方向盤快速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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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踩到煞車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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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前方碰撞預防輔助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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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觸發橫向接近車輛回應功能或更改車道後,請務必移至車道中心。如果您繼續沿車道邊緣駕駛而不移動到車道中心,側向接近車輛的回應功能將被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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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預計因緊急轉向而發生額外事故,則只會發出碰撞警告以通知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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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駕駛座在左邊,左轉時可能會發出碰撞警告;如果駕駛座在右邊,右轉時可能會發出碰撞警告。
閃避轉向輔助功能 (如有配備)
閃避轉向輔助系統功能透過以下方式發出警告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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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轉向
緊急轉向(駕駛轉向輔助)

A:緊急轉向
緊急轉向將透過緊急轉向警告燈 () 閃爍、警告訊息、警告音和方向盤震動來提醒駕駛。
如果前方有與行人、單車騎士或電動兩輪車相撞的風險,轉向會在駕駛轉向車輛時輔助轉向,以防碰撞。
緊急轉向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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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約 40-85 公里/小時(25-53 英里/小時)
緊急轉向(閃避轉向輔助)

A:緊急轉向
緊急轉向將透過緊急轉向警告燈 () 閃爍、警告訊息、警告音和方向盤震動來提醒駕駛。
如果前方有與行人、騎士或電動兩輪車相撞的風險,且您的車輛已超過緊急煞車速限,轉向會在駕駛轉向車輛時輔助轉向,以防碰撞。
緊急轉向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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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約 65-75 公里/小時(40-47 英里/小時)
識別的行人或騎自行車人士與您的車輛以相同方向或反方向移動。此外,有足夠空間讓您的車輛閃避移動。然而,行人或騎單車人士以水平方向移動時,此功能可能無法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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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轉向運作時,方向盤可能會自動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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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風險因素消除,緊急轉向會自動取消。如有需要,駕駛者必須操縱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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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方向盤被緊握或反方向操作,緊急轉向未必會運作,或會在運作期間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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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與車輛、行人和騎士發生碰撞而輔助轉向時,如預計會與其他物件(車輛、電動兩輪車、行人或騎士)發生碰撞,則將取消閃避轉向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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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車道的空間不足以避免碰撞,閃避轉向輔助功能或未能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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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間行駛時,兩輪電動車識別性能會下降,因此前方防撞輔助系統可能會暫時受到限制或無法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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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您的安全,在車輛停在安全的位置後,請變更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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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防撞輔助系統無法在所有情況下運作,亦無法避免所有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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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應負責控制車輛。不要僅依靠前方防撞輔助。而是應保持安全的煞車距離,並且如有必要,踩下煞車踏板,降低行駛速度,或停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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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故意對人、物體等操作前向防撞輔助系統,否則可能會導致嚴重傷害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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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駕駛踩下煞車踏板避免碰撞,前方防撞輔助可能不會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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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道路和駕駛條件而定,前方防撞輔助可能會延後警告駕駛或可能不會警告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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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方防撞輔助運作期間,車輛可能突然停止,造成乘客受傷、鬆散的物品移動。永遠繫上安全帶並固定鬆散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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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顯示其他任何功能的警告訊息或發出了警告音訊,可能不會顯示前方防撞輔助系統的警告訊息,也可能不會發出警告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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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周圍環境嘈雜,您可能不會聽到前方碰撞預防輔助的警告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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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防撞輔助系統可能會關閉,或者可能無法正常運作,或者可能會由於路況和周圍環境而在不必要的情況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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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前方碰撞預防輔助出現問題,車輛的基本煞車性能也會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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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緊急煞車期間,駕駛重踩油門踏板或大幅度操縱方向盤時,前方防撞輔助功能會自動取消煞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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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前方的周圍環境和行人、自行車騎士以及兩輪電動車或其他車輛可能會影響操作前方碰撞預防輔助系統的速度或檢測範圍,從而導致前方碰撞預防輔助系統暫時受限或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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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碰撞預防輔助功能將依照迎面而來的車輛或兩輪電動車和騎士的狀況、行駛方向、速度和周圍環境判斷風險等級,僅在一定條件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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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駛速度過高或車輛與迎面而來的兩輪電動車或自行車騎士之間存在顯著的速度差,則該功能可能會受限或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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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會與周遭車輛碰撞時,迎面而來的變換車道功能、車側變換車道功能及閃避轉向輔助功能只能向駕駛人發出警告。 (如有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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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即將發生時,如果駕駛煞車力度不夠,前方防撞輔助功能可以幫助駕駛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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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或顏色可能會因儀表板的規格或主題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