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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停車輔助系統的不工作條件

後停車輔助系統在以下情況下無法正常工作:

  1. 感應器受潮上凍。(清除濕氣後將正常工作。)

  2. 感應器被異物(如雪或水)覆蓋,或者感應器蓋堵塞。(除去覆蓋的物質後或感應器不再堵塞時,感應器正常作動。)

  3. 在崎嶇路面(沒有鋪砌的路面、礫石路、顛簸路面或斜坡)上駕駛車輛時。

  4. 感應器偵測範圍內有能產生較大噪音的物體(車輛喇叭、噪音大的摩托車引擎或卡車氣壓煞車等)。

  5. 出現暴雨或噴水。

  6. 感應器範圍內有無線發射器或手機。

  7. 感應器被雪覆蓋。

  8. 拖車拖載

  9. 貨物超載或行李偏向一側。

  10. 感應器保護器受損。

  11. 在產生過多噪音和超聲波的區域中駕駛,例如機械裝置或電子工具。

  12. 貨物中的行李受到感測器的干擾。

下列情況下,偵測範圍可能降低:

  1. 感應器沾有雪或水等異物。(清除後感測範圍即恢復正常。)

  2. 室外氣溫極熱或極冷。

感應器可能無法辨識下列物體:

  1. 鋒利或纖細的物體,例如繩索、鎖鏈或小桿材。

  2. 能吸收感應器頻率的物體,如衣服、海綿材料或雪。

  3. 無法偵測高度小於 100 cm(39 英哩)和直徑小於 14 cm(6 英哩)的物體。

下列情況下,感應器可能受損:

  1. 感應器被動物糞便或化學品等異物覆蓋。

  2. 後門在未握住的情況下突然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