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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向訊號和變換車道訊號

類型 A
類型 B

要使用轉向訊號燈功能,必須將點火開關切換為 ON 位置。要打開轉向訊號燈,可以上、下移動控制桿 (A)。儀表板上的綠色箭頭指示燈指示正在使用的轉向訊號。

結束轉向後,這些燈將自動熄滅。

若轉向後指示燈持續閃爍,應手動操作控制桿回到 OFF 位置。

一鍵式三閃轉向燈 (如有配備)

要打變換車道訊號,請慢慢移動轉向訊號桿並停留在 (B) 位置。鬆開轉向燈號桿時,燈號桿將返回 OFF 位置。

若指示燈持續 ON 且不閃爍或異常閃爍,代表可能有某個轉向燈號燈的燈泡燒壞了,必須更換。

注意

若指示燈閃爍異常快、慢,則表明燈泡可能燒壞或電路中電氣連接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