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按標題搜尋
主頁 > 車輛的功能 > 照明 > 照明控制

照明控制

類型 A
類型 B

照明燈開關有一個大燈和一個尾燈位置。

要打開照明,請將控制桿末端的控制鈕轉到下列位置之一:

  1. OFF 位置

  2. 尾燈位置

  3. 大燈位置

  4. 自動燈位置(如配備)

尾燈位置 ()

類型 A
類型 B

當照明燈開關在尾燈位置(第 1 個位置)時,尾燈、位置燈、牌照燈及儀表板照明燈亮。

大燈位置 ()

類型 A
類型 B

當照明燈開關在大燈位置(第 2 個位置)時,大燈、尾燈、位置燈、牌照燈及儀表板照明燈亮。

注意

點火開關在「ON」位置時才能進行大燈操作。

自動燈光位置 (如有配備)

類型 A
類型 B

當指示燈光開關在 AUTO 燈位置時,尾燈及大燈將根據車外的光線情況自動亮滅。

小心
  • 切勿將任何物品置於儀表板上的感應器 (1) 處,確保自動燈光系統可以進行更好的控制。

  • 請勿用車窗清潔劑清潔感應器,清潔劑會留下干擾感應器的薄膜。

  • 若您的車輛在前擋風玻璃上黏貼了有色膜或其他類型的金屬鍍層,自動燈光系統可能無法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