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再充電
本車配備免保養的鈣系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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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電瓶短時間內快速放電(例如因為車輛未使用時打開大燈或車內燈),應慢速充電(小電流)10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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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使用車輛時,由於電氣負載高導致電池緩慢放電,應以 20-30A 的電流充電 2 小時。

警告
電瓶再充電
當電瓶再充電時,應遵循下列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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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從車上卸下電池,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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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讓香煙、火花或火焰靠近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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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電瓶充電時應注意觀察,若電瓶單元有猛烈的竄氣(沸騰)現象或電瓶單元的電解液溫度超過 49°C (120 °F),則應停止充電或降低充電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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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充電中的電池時應戴上護目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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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依照下列順序中斷電池充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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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電池充電器主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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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開電池負極端子的負極固定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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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開電瓶正極端子的正極固定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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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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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電瓶遠離水或其它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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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安全起見,使用專業的保養廠提供的更換零件。Kia 建議諮詢授權的 Kia 經銷商/服務合作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