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取消巡航控制,請執行下列操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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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下煞車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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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下手動變速器車輛的離合器踏板(如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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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換為自動變速器車輛的 N(空檔)(如配備自動變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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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下方向盤上的 CANCEL(取消)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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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車速到低於巡航記憶速度約 20 km/h (12 mph) 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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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車速到約 40 km/h (25 mph) 左右。
以上各項操作中的每一項都可取消巡航控制操作(巡航「設定」(SET) 指示燈熄滅),但不會關閉該功能。若您要恢復巡航控制操作,向上移動方向盤上的 RES+ 開關。就會恢復到以前設定的巡航速度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