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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駕駛要領 > 前方防撞輔助 (FCA) 系統(混合感測器) > 前方防撞輔助運作

前方防撞輔助運作

基本功能

警告和控制

前方防撞輔助運作的基本功能按以下程度發出警告和控制。

  • 碰撞警告

  • 緊急煞車

  • 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碰撞警告

警告訊息和警告聲將警告駕駛可能發生碰撞。如果選擇「主動輔助」,將會輔助煞車。

碰撞警告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 車速:10~180 km/h (6~112 mph)

  • 行人或騎士:10~85 km/h (6~53 mph)

緊急煞車

警告訊息和警告聲將警告駕駛將輔助進行緊急煞車。煞車輔助會啟動,並輔助避免與車輛、行人和騎士碰撞。

緊急煞車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 車速:10~85 km/h (6~53 mph)

  • 針對前方的行人和騎士,會在車速大約為 10~65 km/h (6~40 mph) 時運作。

  • 如進行緊急煞車,煞車控制會啟動並發出強大的煞車力,協助避免與前方車輛發生碰撞。

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當車輛因緊急煞車而停車時,儀表板將出現「小心駕駛」的警告訊息。

為了您的安全,駕駛應立即踩下煞車踏板並檢查周圍環境。

  • 在透過緊急煞車停止車輛約 2 秒鐘後,將會終止煞車控制。

路口轉向功能 (如有配備)

警告和控制

路口轉向功能的基本功能按以下程度發出警告和控制。

  • 碰撞警告

  • 緊急煞車

  • 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碰撞警告

警告訊息和警告聲將警告駕駛可能發生碰撞。如果選擇「主動輔助」,將會輔助煞車。

碰撞警告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 車速:10~30 km/h (6~19 mph)

  • 來車速度:30~70 km/h (19~44 mph)

緊急煞車

警告訊息和警告聲將警告駕駛將輔助進行緊急煞車。煞車輔助會啟動,並輔助避免與車輛。

緊急煞車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 車速:10~30 km/h (6~19 mph)

  • 來車速度:30~70 km/h (19~44 mph)

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當車輛因緊急煞車而停車時,儀表板將出現「小心駕駛」的警告訊息。

為了您的安全,駕駛應立即踩下煞車踏板並檢查周圍環境。

  • 在透過緊急煞車停止車輛約 2 秒鐘後,將會終止煞車控制。

注意

有關警告訊息的更多詳細資訊,請參閱「基本功能」中的碰撞警告。

注意

依據設備儀表板規格或主題,顯示的圖片或色彩可能不同。

警告
  • 為了您的安全,在車輛停在安全的位置後,請變更設定。

  • 按住 ESC OFF 按鈕,前方防撞輔助將自動關閉。在這種情況下,前方碰撞預防輔助將無法從設定功能表設定,且儀表板上的()警告燈將會亮起,這屬於正常現象。如再次按下 ESC OFF 按鈕打開 ESC,前方防撞輔助將維持在最後的設定。前方防撞輔助無法在所有情況下運作,亦無法避免所有碰撞。

  • 駕駛應負責控制車輛。不要僅依靠前方防撞輔助。而是應保持安全的煞車距離,並且如有必要,踩下煞車踏板,降低行駛速度,或停下車輛。

  • 切勿故意在人、物體等前方操作前方防撞輔助。這可能會造成嚴重傷害或死亡。

  • 如果駕駛踩下煞車踏板避免碰撞,前方防撞輔助可能不會啟動。

  • 視道路和駕駛條件而定,前方防撞輔助可能會延後警告駕駛或可能不會警告駕駛。

  • 在前方防撞輔助運作期間,車輛可能突然停止,造成乘客受傷、鬆散的物品移動。務必繫上安全帶並固定鬆散的物品。

  • 如果顯示了其他任何功能的警告訊息或發出了警告音,可能不會顯示前方防撞輔助的警告訊息,也可能不會發出警告音。

  • 如果周圍環境嘈雜,您可能不會聽到前方防撞輔助的警告音。

  • 前方防撞輔助可能會關閉,或者可能無法正常運作,或者可能會由於路況和周圍環境而在不必要的情況下運作。

警告
  • 即使前方碰撞預防輔助出現問題,車輛的基本煞車性能也會正常運作。

  • 在緊急煞車期間,當駕駛重踩油門踏板或大幅度操縱方向盤時,前方防撞輔助功能會自動取消煞車控制。

小心
  • 依照前方、周圍的車輛、行人和騎士的狀況,操作前方防撞輔助的速度範圍可能會縮小。前方防撞輔助功能可能只會警告駕駛,甚至不運作。

  • 前方防撞輔助將依照來車的狀況、行駛方向、速度和周圍環境判斷風險等級,在一定條件下運作。

注意
  • 在即將發生碰撞的情況下,當駕駛煞車不足時,可以透過前方防撞輔助來輔助煞車。

  • 依據設備儀表板類型或主題,顯示的圖片或色彩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