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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點防撞警告系統設定

設定特色

盲區安全

引擎發動時,從「設定」功能表選擇「駕駛輔助 → 盲點安全」以設定是否使用各項功能。

  • 如果選擇「主動輔助」,則功能將依照碰撞風險等級向駕駛發出警告訊息、警告音並應用煞車輔助。

  • 僅警告:盲點防撞輔助將使用警告聲,警告駕駛,並根據碰撞風險等級,套用煞車輔助。將無法輔助煞車,因此駕駛將直接操作車輛。

  • 關閉:盲點防撞輔助系統設定會關閉。

如果「盲點安全」功能開啟(選擇除「關閉」功能外),在盲點防撞輔助系統關閉時重新發動引擎,外後視鏡將閃爍 3 秒。這代表功能正常運作。

引擎在盲點防撞輔助系統關閉重新發動時,「盲點安全系統關閉」訊息將出現在儀表板上。

警告時間

引擎發動時,從「設定」功能表選擇「駕駛輔助 → 警告時間」以變更盲點防撞輔助系統的初始警告啟動時間。

把警告時間設定為「正常」或「延後」。

  • 正常:正常駕駛情況時使用。如系統太敏感,把警告時間設定為「延後」。

注意

如果您改變警告時機,其他駕駛輔助系統的警告時機可能改變。

警告音量

引擎發動時,從「設定」功能表選擇「駕駛輔助 → 警告音量」以變更盲點防撞輔助系統的警告音量。

如果您改變警告音量,其它駕駛輔助系統的警告音量可能改變。

小心
  • 警告時間和警告音量的設定適用於盲點防撞輔助系統的所有功能。

  • 即使選擇「正常」警告時間而車輛高速接近,初始警告啟動時間可能仍會太慢。

  • 當交通順暢且駕駛速度緩慢時,選擇「延後」警告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