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駕駛輔助系統運作
基本功能
高速公路駕駛輔助系統顯示與控制
高速公路駕駛輔助系統運作
在可用系統的道路上駕駛時,按下駕駛輔助系統按鈕,以啟動高速公路駕駛輔助系統。
進入或行駛於高速公路主幹道時,並符合以下條件時,高速公路駕駛輔助將會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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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跟隨輔助運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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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定速巡航系統運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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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於高速公路時,如果智慧巡航控制開始運作,高速公路駕駛輔助即會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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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智慧巡航控制運作期間,進入高速公路主幹道後,即使關閉了車道跟隨輔助系統,駕駛輔助系統也不會啟動。
停止後重新啟動
A:使用開關或踏板加速
當高速公路駕駛輔助功能運作時,如果在車流中前車停止,您的車輛也會停止。同樣,如果前車在停止後 30 秒內開始移動,您的車輛也會跟著起步。此外,當車輛停止經過約 30 秒後,儀表板將顯示使用開關或踏板加速訊息。踩下油門踏板或按下 + 開關、- 開關或() 開關開始駕駛。
緊握方向盤警告
A:雙手握住方向盤
如果駕駛者把手移離方向盤數秒,則會顯示警告訊息,且會分階段發出警告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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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警告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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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警告訊息 (紅色方向盤) 和警告音
A:高速公路駕駛輔助 (HDA)系統取消
如果在握好方向盤的警告後駕駛者仍然沒有將手放在方向盤上,則會顯示警告訊息,同時自動取消高速公路駕駛輔助系統和車道變換輔助系統。
駕駛速度限制
A:偵測不到駕駛者緊握方向盤。車速將受限
如果以緊握方向盤的警告取消高速公路駕駛輔助,則駕駛速度將受到限制。車速限制功能運作時,儀表板上會出現警告訊息,並會持續發出警告聲效。
駛向車道內的一側 (如有配備)
當車速超過 60 km/h (40 mph) 時,如果周圍的車輛與您的車輛距離很近,您的車輛將會朝車輛反方向操控方向盤以協助安全駕駛。如果車道兩側都有車輛靠近您的車輛駕駛,該功能將不會轉向車道的另一側。
高速公路駕駛輔助系統待命
在高速公路駕駛輔助運作期間暫時取消智慧巡航控制時,高速公路駕駛輔助將處於待命狀態。此時,車道跟隨輔助將會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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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限制功能可輔助駕駛者以60 km/h (40 mph)的速度駕駛。此時,車輛因前車而減速。車輛減速後,不能自動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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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限制功能會在以下情況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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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駕駛人再次握住方向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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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駕駛人按下車道跟隨輔助按鈕,啟動車道跟隨輔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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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智慧巡航控制開關 + 、- 或()按鈕被按下,或油門踏板或剎車踏板被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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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 (如有配備)
顯示與控制
您可以在儀表板上的駕駛輔助系統檢視中,查看在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功能的運作狀態。請參閱 更多詳細資料。
依照系統狀態,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功能將顯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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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指示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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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 ON:就緒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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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 () 閃爍:運作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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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 () ON:待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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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 () 閃爍:已取消狀態(只在部分時間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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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線
所顯示的車道線與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指示燈(1)一樣。然而,車道偵測的可用性將於待命狀態中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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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箭頭和陰影
在該功能開始運行並經過一定時間後,將顯示綠色箭頭,直到變換車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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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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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使用轉方向信號燈桿,功能也無法操作時,訊息會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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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功能在運作時停用,訊息會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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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
A:按下 OK 按鈕,以啟用車道變換輔助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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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
當符合以下運作條件,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會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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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駕駛輔助系統功能按鈕或車道變換輔助系統功能按鈕,以啟動高速公路駕駛輔助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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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板顯示訊息詢問是否使用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而方向盤上的OK按鈕被按下。
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準備就緒運作
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運作時,功能會當符合以下運作條件時準備就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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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駕駛輔助系統運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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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跟隨輔助運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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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啟動後,多於一次偵測到車後的其他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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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超過 80 km/h (50 m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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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板並未顯示緊握方向盤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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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警告閃光燈沒有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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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變換輔助系統啟動(指示燈亮起)時,即使轉向信號燈或危險警告閃光燈正在運作,車道跟隨輔助功能也不會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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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路面情況駕駛時,車道變換輔助系統會自動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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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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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沒有建物,例如中央分隔島、護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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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車道有行人或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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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已準備就緒時,車速在75 km/h (45 mph)以下,功能則會轉為待命狀態。
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在運作期間停用時,轉向輔助會暫停。務必在行駛時保持謹慎。
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運作中
當您將方向燈桿推到上或下的位置時,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將在功能處於就緒狀態 (()指示燈為綠色),並且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時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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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者把手放在方向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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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換車道的方向沒有碰撞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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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換車道的方向有一條單行虛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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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前方碰撞預防輔助及盲點防撞輔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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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在車道中央行駛 (不應偏向車道其中一邊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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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運作於車輛所在車道,或即將變換的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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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燈桿處於 A 位置時,將執行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其後,轉方向信號桿處於中央位置時,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會在進入車道前被取消。
進入車道後,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不會取消,但若已完成車道變換,則會取消並熄滅信號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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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方向信號桿置於B位置一段時間後,綠色箭頭會出現。此時,即使鬆開轉方向信號桿並返回其原來位置,功能仍會輔助變換車道。
該功能正在變換車道時,即使沒有握住轉向信號桿,轉向信號指示燈也會閃動,車道變換完成時,轉向信號指示燈將熄滅。
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待命
如不符合任何一項準備就緒狀態條件,或進入或行走在以下其中一條車道,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會維持在待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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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高速公路 (或公路) 主幹道收費站有相當距離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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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前方終點不是十字路口或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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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有急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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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的行車線較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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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馬路
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停用
功能會停用,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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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駕駛輔助運作期間變換車道前關閉轉方向信號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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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向信號桿置於變換車道的反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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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速操控方向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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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運作時,如發生以下任何一項,功能會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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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駕駛輔助系統已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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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跟隨輔助或智慧巡航控制系統已關閉或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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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板顯示緊握方向盤警告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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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燈桿處於 A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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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警告閃光燈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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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防撞輔助系統或盲點防撞輔助系統警告訊息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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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沒有前方防撞輔助系統及盲點防撞輔助系統警告,亦偵測到下一車道有可能出現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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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施工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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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換車道的目標車道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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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測不到變換車道的目標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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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燈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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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車道變換輔助系統停用(功能會在以下情況關閉:從設定功能表停止功能、車道變成單程路、前方有十字路口或斑馬線、車輛進入沒有建物(例如中央分隔線、護欄等)的車道,或車道上有行人或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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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低於75 km/h(45 m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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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在運作期間停用時,視乎駕駛狀況,車輛可駛至車道中央或轉向輔助功能會停止。務必在駕駛時注意道路與行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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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未必能在有行人或騎士的道路(側如十字路口或斑馬線)上正常運作。務必在駕駛時注意道路與行車狀況。
影像或顏色可能會因應儀表板的規格或主題,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