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動限速控制輔系統運作
設定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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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需的速度按住駕駛輔助系統 () 按鈕。
限速指示燈()會在儀表板上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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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 + 開關向上或 - 開關向下,然後在所需的速度釋放。推動 + 開關向上或 - 開關向下,然後按住。速度將先升至或降至最接近的 10 的倍數 (若是 mph,則為 5 的倍數),然後以 10 km/h (5 mph) 為單位升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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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的速限(1)將顯示在儀表板上。如果您想超過預設的速限,將油門踏板完全踩到底。
設定的速限將會閃爍,警告音會響起起。在將車速恢復到速限以下時,閃爍和警告音停止。
當油門踏板未踩到壓力點以上時,車速將保持在限速範圍內。
暫停運作手動限速控制輔助系統
按下() 開關以暫停設定的速限。設定速度限制將關閉或變成灰色,但限速指示燈 ()依然保持亮起。
重用手動限速控制輔助系統
要在功能暫停後恢復手動限速控制輔助,請按 +、-、() 開關。
如果您向上推開關或向下推 - 開關,車速將恢復到儀表板上的速度。
如果您按下 () 開關,車速將恢復到預設速度。
關閉手動限速輔助系統
按下駕駛輔助系統 () 按鈕關閉手動限速輔助系統。限速指示燈() 會熄滅。
不使用時,始終按下駕駛輔助()按鈕關閉手動限速輔助。
使用手動限速輔助系統時,請採取以下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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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務必將車輛速度設定為您國家規定的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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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未使用時請保持手動限速輔助處於關閉狀態,防止意外設定巡航速度。檢查限速指示燈()是否熄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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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限速輔助系統不能替代正確安全的駕駛。駕駛有責任總是安全駕駛,並應總是注意意外情況的發生。隨時注意道路狀況。
影像或顏色可能會因應儀表板的規格或主題,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