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防撞輔助運作
基本功能
警告和控制
前方防撞輔助運作的基本功能按以下程度發出警告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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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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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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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碰撞警告
A:碰撞警告
系統會以警告訊息、聲效警告及震動方向盤,以警告駕駛者可能會發生碰撞。
碰撞警告將根據以下條件視碰撞危險程度、目標和駕駛速度而定來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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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車輛速度高約為 10~200 km/h (6~124 m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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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或騎士:車輛速度高約為 10~85 km/h (6~53 mph)。
緊急煞車
A:緊急煞車
系統會以警告訊息、聲效警告及震動方向盤,以警告駕駛者可能會輔助緊急煞車。煞車輔助會啟動,並輔助避免與車輛、行人和騎士碰撞。
視乎目標和風險級別,緊急煞車會在以下情況下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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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煞車力度弱):車輛速度高約為 10~200 km/h (6~124 m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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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煞車力度強):車輛速度高約為 10~85 km/h (6~53 m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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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如已配備前角雷達,功能判定即使變換車道亦難以避免碰撞,而車速約為10~100 km/h (6~62 mph),緊急煞車便會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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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運作範圍會因應前方交通情況或車輛四周而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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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或騎士:車輛速度高約為 10~65 km/h (6~40 mph)。
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A:請小心駕駛
當車輛因緊急煞車而停車時,儀表板將出現「小心駕駛」的警告訊息。
為了您的安全,駕駛應立即踩下煞車踏板並檢查周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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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透過緊急煞車停止車輛約 2 秒鐘後,將會終止煞車控制。
路口轉向功能
警告和控制
路口轉向功能的基本功能按以下程度發出警告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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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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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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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碰撞警告
A:碰撞警告
系統會以警告訊息、聲效警告及震動方向盤,以警告駕駛者可能會發生碰撞。
碰撞警告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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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約 10~30 公里/小時 (6~19 英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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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車速度:約 30~70 公里/小時 (19~44 英里/小時)
緊急煞車
A:緊急煞車
系統會以警告訊息、聲效警告及震動方向盤,以警告駕駛者可能會輔助緊急煞車。煞車輔助會啟動,並輔助避免與車輛。
緊急煞車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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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約 10~30 公里/小時 (6~19 英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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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車速度:約 30~70 公里/小時 (19~44 英里/小時)
如駕駛座在左側,路口轉向功能只會在左轉時運作。如駕駛座在右側,路口轉向功能只會在右轉時運作。
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A:請小心駕駛
當車輛因緊急煞車而停車時,儀表板將出現「小心駕駛」的警告訊息。
為了您的安全,駕駛應立即踩下煞車踏板並檢查周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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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透過緊急煞車停止車輛約 2 秒鐘後,將會終止煞車控制。
路口穿越功能 (如有配備)
警告和控制
路口穿越功能的基本功能按以下程度發出警告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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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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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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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碰撞警告
A:碰撞警告
系統會以警告訊息、聲效警告及震動方向盤,以警告駕駛者可能會發生碰撞。
碰撞警告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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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約 10~30 公里/小時 (6~19 英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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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車速:約 10~60 公里/小時 (6~37 英里/小時)
緊急煞車
A:緊急煞車
系統會以警告訊息、聲效警告及震動方向盤,以警告駕駛者可能會輔助緊急煞車。煞車輔助會啟動,並輔助避免與車輛。
緊急煞車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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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約 10~30 公里/小時 (6~19 英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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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車速:約 10~20 公里/小時(6~12 英里/小時)
停止車輛並結束煞車控制
A:請小心駕駛
當車輛由於緊急煞車而停車時,儀表板將出現小心駕駛的警告訊息。
為了您的安全,駕駛應立即踩下煞車踏板並檢查周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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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透過緊急煞車停止車輛約 2 秒鐘後,將會終止煞車控制。
如果與交叉路口車輛的碰撞角度超出某個範圍,則路口穿越警告和控制可能會延遲或無法運作。
迎面變換車道功能 (如有配備)
警告和控制
迎面變換車道功能的基本功能按以下程度發出警告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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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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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轉向
碰撞警告
A:碰撞警告
系統會以警告訊息、聲效警告及震動方向盤,以警告駕駛者可能會發生碰撞。
碰撞警告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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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約 40~145 公里/小時 (25~90 英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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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車速度:約 10 公里/小時 (6 英里/小時)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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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速度:約 200 公里/小時 (124 英哩/小時)以下
緊急轉向
A:緊急轉向
為了警告駕駛即將輔助緊急轉向,儀表板上會出現警告訊息,並會發出警告音且方向盤會振動。
緊急轉向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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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約 40~145 公里/小時 (25~90 英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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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車速度:約 10 公里/小時 (6 英里/小時)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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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速度:約 200 公里/小時 (124 英哩/小時)以下
車側變換車道功能 (如有配備)
警告和控制
迎面變換車道功能的基本功能按以下程度發出警告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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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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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轉向
碰撞警告
A:碰撞警告
為了警告駕駛發生碰撞,儀表板上會出現警告訊息,並會發出警告音且方向盤會振動。
緊急轉向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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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40~145 公里/小時 (25~90 英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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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車輛:行駛
緊急轉向
A:緊急轉向
為了警告駕駛即將輔助緊急轉向,儀表板上會出現警告訊息,並會發出警告音且方向盤會振動。
緊急轉向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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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約 40~145 公里/小時 (25~90 英里/小時)
如前方來車停止,側面變換車道功能不會運作。
閃避轉向輔助功能 (如有配備)
警告和控制
迎面變換車道功能的基本功能按以下程度發出警告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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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轉向
緊急轉向(駕駛者轉向輔助)
A:緊急轉向
為了警告駕駛即將輔助緊急轉向,儀表板上會出現警告訊息,並會發出警告音且方向盤會振動。如出現與車輛、行人和騎士碰撞的風險,功能會在駕駛人轉向車輛時輔助轉向,以防碰撞。
緊急轉向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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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40~85 公里/小時 (25~53 英里/小時)
緊急轉向(閃避轉向輔助)
A:緊急轉向
為了警告駕駛即將輔助緊急轉向,儀表板上會出現警告訊息,並會發出警告音且方向盤會振動。如與前方行人和騎士碰撞的風險高,而操作緊急煞車的車速在運作範圍之內,當車道有足夠空間避免碰撞,功能會輔助轉向。
緊急轉向會在以下情況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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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65~75 公里/小時 (40~47 英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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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轉向運作時,方向盤可能會自動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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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風險因素消除,緊急轉向會自動取消。如有需要,駕駛者必須操縱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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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方向盤被緊握或反方向操作,緊急轉向未必會運作,或會在運作期間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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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與車輛、行人和騎士發生碰撞而輔助轉向時,如預計會與其他物件(車輛、行人或騎士)發生碰撞,則將取消閃避轉向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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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車道的空間不足以避免碰撞,閃避轉向輔助功能或未能運作。
有關警告訊息的更多詳細資訊,請參閱「 更多詳細資料」中的碰撞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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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您的安全,在車輛停在安全的位置後,請更改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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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選擇主動輔助或僅警告的情況下,按住 ESC OFF 按鈕關閉 ESC 時,前方碰撞預防輔助系統將自動關閉。在這種情況下,不能從設置菜單中設置前方碰撞預防輔助功能;並且()警告燈會在儀表板上亮起;這屬於正常狀況。如再次按下 ESC OFF 按鈕打開 ESC,前方防撞輔助將維持在最後的設定。前方防撞輔助系統無法在所有情況下運作,亦無法避免所有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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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應負責控制車輛。不要僅依靠前方防撞輔助。而是應保持安全的煞車距離,並且如有必要,踩下煞車踏板,降低行駛速度,或停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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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故意對人、物體等操作前向防撞輔助系統,否則可能會導致嚴重傷害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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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駕駛踩下煞車踏板避免碰撞,前方防撞輔助可能不會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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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道路和駕駛條件而定,前方防撞輔助系統可能會延後警告駕駛或可能不會警告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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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方防撞輔助系統運作期間,車輛可能突然停止,造成乘客受傷、鬆散的物品移動。務必繫上安全帶並固定鬆散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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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顯示了其他任何系統的警告訊息或發出了警告音,可能不會顯示前方防撞輔助的警告訊息,也可能不會發出警告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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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周圍環境嘈雜,您可能不會聽到前方防撞輔助系統的警告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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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防撞輔助系統可能會關閉,或者可能無法正常運作,或者可能會由於路況和周圍環境而在不必要的情況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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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前方碰撞預防輔助出現問題,車輛的基本煞車性能也會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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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緊急煞車期間,當駕駛重踩油門踏板或大幅度操控方向盤時,前方防撞輔助系統功能會自動取消煞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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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前方和周圍的車輛、行人和自行車騎士的狀況或由於偵測的範圍減少,操作前方防撞輔助的速度範圍可能會縮小。前方防撞輔助系統功能可能只會警告駕駛,甚至不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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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防撞輔助系統將依照來車的狀況、行駛方向、速度和周圍環境判斷風險等級,在一定條件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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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行駛速度太高或與其他車輛之間的速度差別很大,前方防撞輔助可能會受限或不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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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會與周遭車輛碰撞時,迎面變換車道功能、側面變換車道功能及閃避轉向輔助功能只能向駕駛者發出警告。 (如有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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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碰撞即將發生時,如果駕駛員煞車力度不夠,前方碰撞預防輔助功能可以幫助駕駛員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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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或顏色可能會因應儀表板的規格或主題,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