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控制
照明燈開關有一個大燈和一個車寬燈位置。


要打開照明,請將控制桿末端的控制鈕轉到下列位置之一:
-
OFF (O) 位置
-
自動燈光位置
-
車寬燈和尾燈
-
大燈位置
車寬燈和尾燈


照明開關位於車寬燈位置時,前車寬燈與輔助燈(如有配備)、尾燈、車牌燈將會開啟。

輔助燈只在車寬燈的條件下
開啟。
大燈(近光)


當車燈開關位於大燈位置,大燈(近光)、尾燈、車牌燈將處於 ON 位置。

點火開關或 ENGINE START/STOP(引擎發動/熄火)按鈕在 ON 位置時才開啟大燈。
自動燈


當指示燈光開關在 AUTO 燈位置時,尾燈及大燈將根據車外的光線情況自動亮滅。

-
切勿將任何物品置於儀表板上的感應器 (1) 處,確保自動燈光系統可以進行更好的控制。
-
不要用車窗清潔劑清潔感應器,清潔劑會留下薄膜干擾感應器。
-
若您的車輛在前擋風玻璃上黏貼了有色膜或其他類型的金屬鍍層,自動燈光系統可能無法正常工作。
操作遠光燈


要開啟大燈遠光燈:
-
將控制桿朝您的反方向推。
控制桿會返回到原位置。
開啟大燈遠光燈時,遠光燈指示燈將亮起。
警告有其他車輛時切勿使用大燈遠光,使用大燈遠光會妨礙其他駕駛的視野。
要閃爍大燈:
-
將控制桿朝您的方向拉。
類型 A
類型 B
鬆開控制桿後可返回正常位置(近光)。無需打開大燈開關即可使用此閃爍功能。
操作轉向燈號和變換車道燈號


ENGINE START/STOP(引擎發動/熄火)按鈕必須開啟,才能使用轉向燈號燈功能。
要打方向燈:
-
上或下移動控制桿 (A)。
儀表板上的綠色箭頭指示燈指示正在使用的轉向燈號。
結束轉向後,這些燈將自動熄滅。若轉向後指示燈持續閃爍,應手動操作控制桿回到 OFF 位置。
要示意變換車道:
-
請輕輕移動轉向燈號桿並停留在 (B) 檔。
鬆開轉向燈號桿時,燈號桿將返回 OFF 位置。
若指示燈持續 ON 且不閃爍或異常閃爍,代表可能有某個轉向燈號燈的燈泡燒壞了,必須更換。
單觸式變換車道功能
輕微移動轉向燈號操縱桿後放開,啟動單觸式變換車道功能。車道變換燈號閃爍 3、5 或 7 次。
選擇「使用者設定 → 照明 → 單觸式轉向燈號」可啟用或停用單觸式傳向燈號功能或選擇閃爍次數(3次,5次或 7 次)。

如果指示燈閃爍異常快、慢,代表燈泡可能燒壞或電路中電氣連接不良。
操作前霧燈
(如有配備)
霧燈用於在由於霧、雨或雪等原因導致能見度差時提高能見度。


大燈打開後,霧燈開關 (1) 轉至開啟位置時,霧燈將打開。
要關閉霧燈:
-
將霧燈開關 (1) 轉至 ON 位置。

霧燈作動時消耗大量的車輛電源。只在能見度低的情況下使用霧燈。
操作後霧燈
(如有配備)


要開啟後霧燈,在大燈開啟時把後霧燈開關 (1) 轉至開啟位置。
此外,在打開前霧燈開關(如有配備) 並將大燈開關置於停車燈位置後,打開後霧燈開關時,則後霧燈開啟。
要關閉後霧燈:
-
再次將後霧燈開關轉到「ON」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