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再充電
本車配備免保養的鈣系電池。
-
若電瓶短時間內快速放電(例如因為車輛未使用時打開大燈或車內燈),應慢速充電(小電流)10 小時。
-
若使用車輛時,由於電氣負載高導致電池緩慢放電,應以 20-30A 的電流充電 2 小時。

警告
電瓶再充電
當電瓶再充電時,應遵循下列注意事項:
-
必須從車上卸下電池,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
請勿讓香煙、火花或火焰靠近電池。
-
給電瓶充電時應注意觀察,若電瓶單元有猛烈的竄氣(沸騰)現象或電瓶單元的電解液溫度超過 49 °C (120 °F),則應停止充電或降低充電速率。
-
檢查充電中的電池時應戴上護目鏡。
-
應依照下列順序中斷電池充電器。
-
關閉電池充電器主開關。
-
拆開電池負極端子的負極固定夾。
-
拆開電瓶正極端子的正極固定夾。
-

警告
-
在保養電池或向電池再充電前,應關掉所有附件並讓引擎熄火。
-
斷開電池時,必須最先拆下或最後裝上電池負極導線。

小心
AGM 電瓶 (如有配備)
-
吸附玻璃纖維式(AGM)電池無需維修費,請尋找專業保養廠提供 AGM 電池服務。Kia 建議諮詢授權的 Kia 經銷商/服務合作夥伴。
要對 AGM 電池進行充電,請使用專為 AGM 電池開發的全自動電池充電器。
-
更換 AGM 電池時,使用專業的保養廠提供的更換零件。Kia 建議諮詢授權的 Kia 經銷商/服務合作夥伴。
-
請勿打開或移除電池頂部的蓋子。這可能會導致內部電解液洩漏,從而造成嚴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