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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防撞輔助運作

運作條件

從資訊娛樂系統的「停車安全」功能表選取「後安全」。之後,在滿足以下條件時,停車防撞輔助將開啟:

  • 尾門和車門關閉

  • 釋放電控停車煞車 (EPB)

  • 拖車已連接

  • 檔位打入 R(倒車)檔

  • 車速低於 10 km/h (5 mph)(偵測行人)

  • 車速低於 4 km/h (偵測物體)

  • 後視攝影機和後超聲感測器等停車防撞輔助功能的組件處於正常狀態

停車防撞輔助功能啟動時,儀表板中車輛圖像後會出現一條線。

注意

排檔切換至 R(倒車)檔位置後,停車防撞輔助系統只會運作一次。要啟動停車防撞輔助系統,把排檔從其他檔位切換至 R(倒車)檔位。

停車防撞輔助

如果停車防撞輔助系統偵測到車輛周圍與行人或物件碰撞的危險,停車防撞輔助系統會發出警告聲,以及在儀表板上顯示警告訊息,以警告駕駛。如果資訊娛樂系統畫面開啟,警告訊息也會出現在畫面上。

如果即將發生碰撞,停車防撞輔助系統將協助您煞車。

煞車輔助在 5 分鐘後釋放。駕駛必須立即踩下煞車踏板並檢查周圍環境。

在以下情況煞車輔助也釋放:

  • 檔位在 P(停車)檔或 D(前進)檔

  • 充分踩下煞車踏板

注意

當停車防撞輔助系統啟動同時倒車,5 分鐘後將釋放煞車控制且電控停車煞車 (EPB) 也會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