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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強制引擎啟動模式的程序

如果引擎需在車輛停止時保持運行以檢查排放氣體或進行車輛保養,則遵循以下程序以進入強制引擎啟動模式。

  1. 停止車輛,將排檔旋鈕置於 P (停車) 位置。嚙合停車煞車裝置。接下來遵循步驟 (1) 至 (5)。

    必須在 60 秒內完成以下 (1) 至 (5) 的步驟。否則流程重設,您必須從步驟 (1) 重新開始。

    1. 把點火開關轉至 ON 位置。若是配備智慧鑰匙的車輛,則按 ENGINE START/STOP (引擎發動/熄火) 按鈕兩次,不踩煞車踏板。

    2. 將排檔旋鈕置於 P (停車) 位置,踩油門踏板兩次。

    3. 將排檔旋鈕置於 N (空檔) 位置,踩油門踏板兩次。

    4. 將排檔旋鈕置於 P (停車) 位置,踩油門踏板兩次。

    5. 踩住煞車踏板,啟動引擎並保持怠速運轉狀態。即便換檔到其他位置時,引擎仍保持怠速運轉,維持強制引擎啟動模式。

  2. 車輛處於強制引擎啟動模式時,儀表板上的(READY)指示燈閃爍。檢查(READY)指示燈閃爍以確保正確進入強制引擎啟動模式。

    此(READY)指示燈持續閃爍,直至取消強制引擎啟動模式。當模式取消時,(READY)指示燈將停止閃爍)。

  3. 若要取消強制引擎啟動模式,則關閉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