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碰撞預防輔助系統警告和控制
前方碰撞預防輔助會根據以下情況的碰撞風險程度發出警告訊息和警報:前方車輛突然煞車、車輛間未保持距離,或是與行人或騎士發生碰撞事故。而且,這會根據碰撞風險程度控制煞車。
駕駛可以在 LCD 顯示螢幕上「使用者設定」中選擇初始警告啟用時間。初始前方碰撞警告的選項包括快速、正常或緩慢的初始警告時間。
碰撞警告

A:碰撞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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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訊息出現在 LCD 顯示螢幕上並帶有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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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可能稍微減慢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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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與前車相比車速高於 10 km/h (6 mph) 並低於或等於 180 km/h (112 mph),即會運行該功能。(視前車和周遭環境的狀況而定,即會降低可能的最高運作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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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和騎士則為車速高於或等於 10 km/h (6 mph) 並低於 85 km/h (53 mph)。(視行人、騎士及周遭環境的狀況而定,即會降低可能的最高運作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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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碰撞預防輔助在特定限制內控制煞車,以便緩衝碰撞的衝擊力道。
緊急煞車

A:緊急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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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訊息出現在 LCD 顯示螢幕上並帶有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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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前會盡量發揮煞車控制,並於撞擊前車時盡量減少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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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與前車相比車速高於 10 km/h (6 mph) 並低於或等於 85 km/h (53 mph),即會運行該功能。(視前車和周遭環境的狀況而定,即會降低可能的最高運作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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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和騎士則為車速高於或等於 10 km/h (6 mph) 並低於 65 km/h (40 mph)。(視行人、自行車騎士及周遭環境的狀況而定,即會降低可能的最高運作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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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碰撞預防輔助在特定限制內控制煞車,以便緩衝碰撞的衝擊力道。
前方碰撞預防輔助會在碰撞前盡量發揮煞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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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緊急情況下,煞車系統會進入可即時反應的預備狀態,以便輔助駕駛踩下煞車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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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駕駛踩下煞車踏板時,前方碰撞預防輔助可為最佳煞車效能提供額外的煞車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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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車控制已自動停用,當駕駛急速踩下油門踏板,或是猛然操作方向盤時,即會自動停用煞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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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風險因素消除,煞車控制會自動取消。

即使沒有警告訊息或警報,駕駛還是應隨時注意車輛操作。

前方碰撞預防輔助無法避免所有碰撞。前方碰撞預防輔助可能因環境、天氣及路況,而無法在碰撞前完全停下車輛。駕駛有責任安全駕駛和控制車輛。

前方碰撞預防輔助會根據風險程度運作,例如與前車/前方行人的距離、前車/前方行人的速度,以及駕駛的行駛環境。
若要啟用功能,請勿嘗試危險的行駛動作。

當碰撞不大時,前方碰撞預防輔助可能會在駕駛無法踩足煞車時以煞車輔助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