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
車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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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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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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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H, 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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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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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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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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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表指示車輛的速度,以公里/小時 (km/h) 及哩/小時 (mph) 為單位。
轉速表


轉速表指示引擎每分鐘的轉數 (rpm)。
使用轉速表選擇正確的換檔點,以免引擎在高速時使用低速檔或在低速時使用高速檔。

切勿在轉速表指標到達紅色區域時繼續操作引擎。這會嚴重損壞引擎
引擎冷卻液溫度表


該儀表顯示點火開關或 ENGINE START/STOP(引擎發動/熄火)按鈕置於 ON 位置時,引擎冷卻液的溫度。

如果儀表指針超出正常範圍,移向「H」位置,代表引擎過熱,會損壞引擎。
引擎過熱時不要繼續駕駛。如果您的車輛過熱,請參閱 更多詳細資料。

切勿在引擎高溫時拆卸散熱器蓋。否則引擎冷卻液會在壓力作用下噴出來,導致人員嚴重燙傷。向副水箱內添加冷卻液前必須等到引擎充分冷卻下來。
燃油表


燃油表顯示燃油箱中剩餘的大約燃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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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箱容量如 更多詳細資料中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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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表還配套有低燃油量警告燈,低燃油量警告燈在燃油箱駛近空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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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斜坡或彎道上,會由於燃油箱內的燃油移動導致燃油表指標波動或低燃油量警告燈比平時提早亮。

燃油表
燃油耗盡會導致車輛乘客處於危險情境中。
警告燈亮後或燃油表指標駛近「E」位置時,必須儘快停車並補充燃油。

避免在燃油量極低的情況下駕駛車輛。如果燃油耗盡會導致引擎失火,損壞催化轉化器。
里程表


里程表指示車輛已駕駛的總距離,使用里程表確定何時執行定期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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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表範圍:0 ~ 1,599,999 km或 999,999 英哩。
續航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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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航里程是車輛使用剩餘燃油可駕駛的估計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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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範圍:1 ~ 9,999 公里 或 1 ~ 9,999 英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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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估計距離小於 1公里(1 mi.),行車電腦的續航里程顯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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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剩餘燃油量超過四分之三,則必須加入 3 升以上的燃油,以便切換燃油表。在其他情況下,車輛必須加入 6 升以上的燃油才能切換燃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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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車輛所在地面不平整或電瓶斷電,燃油續航里程功能將無法正常作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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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航里程可能與實際駕駛里程不同,因為續航里程是可駕駛里程的估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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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車輛加油量在 6L(1.6 加侖)以下,行車電腦不會識別添加了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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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消耗率和燃油續航里程可隨駕駛狀態、駕駛習慣和車輛狀態發生明顯變化。
車外溫度表


室外溫度表以 1°C (1 °F) 為單位指示目前室外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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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度範圍:-40°C ~ 60°C (-40°F ~ 140°F)
顯示螢幕上的車外溫度不像普通溫度計那樣立即變化,可避免駕駛混亂。
變更溫度單位(從 °C 變為 °F 或從 °F 變為 °C)
在 LCD 顯示螢幕上的「使用者設定」模式中可以轉換溫度單位。
* 更多詳細資訊,請參閱 更多詳細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