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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窗的開啟和關閉

您可以使用電動車窗開關打開及關閉車窗。

類型 A

要開啟或關閉車窗,可以把對應開關的前部按下或拉起到第一個止動位置 (5)。

B 型 - 自動升/降車窗 (如有配備)

短暫按下或拉起電動車窗開關到第二止動位置 (6),即使釋放開關電動車窗仍能完全下降或上升。在車窗操作過程中要使車窗停在理想位置,短暫拉起或按下開關並釋放。

要重設電動車窗

如果電動車窗不能正確運作,必須依照如下所述重新設定自動電動車窗系統:

  1. 將點火開關或 ENGINE START/STOP(引擎發動/熄火)按鈕置於 ON 位置。

  2. 關閉車窗並在車窗完全關閉後持續上拉電動車窗開關至少 1 秒鐘。

自動反向操作 (如有配備)

如果車窗的上升運動受到物體或身體某部位的阻礙,車窗會偵測到阻力並停止上升。之後車窗會自動下降約 30 cm(11.8 英吋),以便清除障礙物。

如果在持續上拉電動車窗開關期間車窗檢測到阻力,車窗會停止上升運動並下降約 2.5 cm(1 英吋)。

如果車窗在自動車窗反向功能作用下自動下降後 5 秒內再次持續上拉電動車窗開關,自動車窗反向功能不工作。

注意

車窗自動反向功能僅在透過完全上拉開關應用「自動上升」功能時運作。如果使用電動車窗開關的半程位置升高車窗,車窗自動反向功能不作動。

警告

關閉門窗前一定要檢查是否有障礙物,以免造成人身傷害或車輛損壞。如果門窗玻璃和上窗框之間夾住的物體直徑小於 4mm (0.16 in),門窗自動反向功能不能偵測到阻力並且門窗不會停止也不會反向操作。

警告

自動反向功能不會在重新設定電動門窗系統時啟動。

關閉門窗之前,確保身體部位或其他物體處於安全位置,以避免受傷或車輛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