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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警戒狀態

操作

  1. 車門解鎖後,危險警告燈會閃爍兩次。

  2. 按下車門解鎖按鈕後,如果任何車門 (或尾門) 在 30 秒內未打開,系統將重新警戒。

工作條件

  • 按下開鎖按鈕。

  • 引擎啟動。

  • 車輛處於 ON 位置超過約30秒。(適用於遙控鑰匙)

  • 按下車外車門把手按鈕。(適用於智慧鑰匙)

小心

請勿嘗試更改此系統或向此系統新增其他裝置。可能會導致電子問題,進而導致您的車輛無法操作。

注意
  • 警報啟用時,避免嘗試啟動引擎。在防盜報警階段,車輛啟動馬達會被停用。

  • 如果系統沒有用遙控鑰匙解除警戒狀態,請將機械鑰匙插入點火開關,將點火開關轉到 ON 位置並等待 30 秒。系統將解除警戒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