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火開關 (如有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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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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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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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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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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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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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移除點火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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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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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配件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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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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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檢查告示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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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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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動點火開關以啟動引擎。可檢查煞車警告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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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火鑰匙互鎖系統 (如有配備)
除非車輛掛入 P (停車) 位置,否則不能拔出點火鑰匙。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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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車輛時,切勿將點火開關轉至 LOCK 或 ACC 位置。否則會導致失去方向控制和煞車功能,從而導致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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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在用來啟動車輛的鑰匙鏈上掛小型皮夾、數把鑰匙、或任何其它有重量的配件。如此可能導致駕駛在車輛行駛時,造成插入車輛中的鑰匙,意外改變點火位置至 ACC,增加事故風險並導致某些安全功能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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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車輛意外或突然移動,如果檔位未打入 P(停車)檔鎖定且未完全拉起手煞車,切勿離開您的車輛。離開駕駛座前,一定要確認檔位打入 P(停車)檔,然後充分設定手煞車並讓引擎熄火。

注意
如果點火開關長時間停留在 ACC 或 ON 位置,會導致電瓶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