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巡航控制設定
啟動智慧巡航控制

按下駕駛輔助(
)按鈕,以關閉該功能。設定速度將設為儀表板上的當前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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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車輛的前方無車,車輛的設定速度將會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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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前方有車,設定速度會調整以保持與前車的距離。如果前車加速,您的車輛將在加速到設定速度後,以穩定的巡航速度行駛。

如果設定速度為 0~30 km/h(0~20 mph),按下駕駛輔助(
)按鈕後,設定速度將會設定為 30 km/h (20 mph)。
要設定車輛距離

每次按下按鈕,車之間的距離會按此方式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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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90 km/h (56 mph) 的速度行駛時,距離會保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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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 4 - 約 52.5 m (172 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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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 3 - 約 40 m (130 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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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 2 - 約 32.5 m (106 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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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 1 - 約 25 m (82 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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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發動車輛或暫時取消智慧定速巡航系統時,該距離被設定為最後設定的距離。
提高設定速度

向上推 + 開關並立即釋放。每次以這種方式操作開關時,設定速度將以 1 公里/小時 (1 英里/小時) 間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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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向上推+開關。每次以這種方式操作開關時,設定速度將以 10 km/h (5 mph) 間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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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將速度提高為 180 km/h (110 mph)。

在使用 + 開關之前,請檢查駕駛條件。當您上推並按住 + 開關時,駕駛速度會急遽增加。
要降低設定速度

向下推 - 開關並立即釋放。每次以這種方式操作開關時,設定速度將以 1 公里/小時 (1 英哩/小時) 間隔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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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向下推-開關。每次以這種方式操作開關時,設定速度將以 10 公里/小時 (5 英哩/小時) 間隔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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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將速度降低為 30 公里/小時(20 英哩/小時)。
暫時取消智慧巡航控制

按下(
) 開關或踩下煞車踏板以暫時取消智慧定速巡航系統。
恢復智慧巡航控制

要在功能取消後恢復智慧巡航控制,請按 +)、- 或 (
) 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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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向上或向下推 開關,設定車速將恢復到儀表板上的速度。
-
如果您按下 (
)開關,設定速度將恢復到預設速度。

請先檢查駕駛條件,再使用 (
) 開關。行駛速度可能會急速增加或降低:按下(
) 開關。
停止智慧巡航控制

按下駕駛輔助(
)按鈕,以關閉智慧巡航控制。

如果您的車輛配備了手動限速輔助,請按住駕駛輔助(
)按鈕關閉智慧巡航系統。然而,手動限速輔助系統將會打開。
按駕駛模式
智慧巡航控制將依照從「行駛模式整合控制功能」中選擇的行駛模式來更改加速度。請參考下圖。
|
駕駛模式 |
智慧巡航控制 |
|---|---|
|
智慧 |
正常 |
|
ECO |
慢速 |
|
SPORT |
快速 |
|
正常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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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有關駕駛模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更多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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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能達到運作條件,在部分駕駛模式中,智慧巡航控制可能不會啟動或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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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的車輛沒設置駕駛模式綜合控制系統,智慧巡航控制會以正常水平為您的車輛加速。
警告方法


A:駕駛輔助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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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方法
警告方法只能在車輛位於 ON 位置時設定。在儀表板的設定選單中選擇使用者設定 → 駕駛輔助 → 警告方法,或在資訊娛樂系統的設定選單中選擇設定 → 車輛 → 駕駛輔助 → 警告方法,以更改以下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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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音量:調節警告音的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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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覺警告:啟用方向盤振動警告。(如有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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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安全優先順序:當駕駛安全系統發出警告音時,車輛降低所有其他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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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更改警告方法,更改可能被應用於駕駛輔助系統的每一個功能。請檢查每一個功能,並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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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重新啟動車輛,警告方法將維持在前一次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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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車輛沒有設定選單,視車輛規格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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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音和觸覺警告不能同時關閉。其中一個警告方法被關閉時,另一個會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