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點防撞輔助系統設定
盲點安全

A:駕駛輔助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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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點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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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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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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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
在車輛啟動的情況下,從設定功能表中選擇或停用駕駛者輔助→盲點安全,以設定是否使用每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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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輔助:盲區防撞輔助功能將依照碰撞風險等級向駕駛發出警告訊息、警告音、方向盤振動(如有配備)並應用煞車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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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警告:盲區防撞輔助功能將依照碰撞風險等級向駕駛者發出警告訊息、警告音,並且方向盤會震動(如有配備)。不會啟動煞車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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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盲區防撞輔助系統設定會關閉。

A:盲點安全系統已停用
在關閉盲點安全系統的情況下重新啟動車輛時,儀表板上會出現盲點安全系統已停用的訊息。
如果將設定從關更改為主動輔助或僅警告,後視鏡上的警告燈將會閃爍三秒鐘。
此外,如果已啟動車輛,則當盲區防撞輔助功能設定為主動輔助或僅警告時,外部後視鏡上的警告燈將會閃爍三秒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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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選擇僅警告,不會輔助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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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選擇關,則駕駛應總是注意周圍環境並安全駕駛。

如重新啟動車輛,盲點防撞輔助系統將維持在最後的設定。
警告時機


A:駕駛輔助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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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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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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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後
車輛啟動時,從設定功能表選擇駕駛輔助→警告時間,更改盲區防撞輔助系統的啟動時間。
把警告時間設定為正常或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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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正常駕駛情況時使用。如系統太敏感,把警告時間設定為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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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後:警告時機會延後
警告方法


A:駕駛輔助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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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方法
警告方法只能在車輛位於 ON 位置時設定。在儀表板的設定選單中選擇使用者設定 → 駕駛輔助 → 警告方法,或在資訊娛樂系統的設定選單中選擇設定 → 車輛 → 駕駛輔助 → 警告方法,以更改以下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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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音量:調節警告音的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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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覺警告:啟用方向盤振動警告。(如有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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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安全優先順序:當駕駛安全系統發出警告音時,車輛降低所有其他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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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更改警告方法,更改可能被應用於駕駛輔助系統的每一個功能。請檢查每一個功能,並作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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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重新啟動車輛,警告方法將維持在前一次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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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車輛沒有設定選單,視車輛規格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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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音和觸覺警告不能同時關閉。其中一個警告方法被關閉時,另一個會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