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巡航控制操作
運作條件
滿足以下條件時,智慧巡航控制將會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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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位在 D (前進) 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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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座車門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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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使用 EPB(電子手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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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設定速度在運作速度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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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前面沒有車輛:10~180 公里/小時 (5~110 英哩/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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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前面有車輛:0~180 公里/小時 (0~110 英哩/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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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C (電子穩定控制) 或 ABS (防鎖死煞車系統) 開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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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C(電子穩定控制)或 ABS 未控制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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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擎並非以每分鐘高轉速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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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防撞輔助的煞車控制未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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遙控智慧停車輔助的煞車控制未運作 (如有配備)

注意
當停在另一輛車後面時,駕駛可以在踩下剎車踏板的同時打開智慧定速巡航系統。
超車加速輔助
在智慧定速巡航系統運作期間,打左方向燈 (左駕) 或打右方向燈 (右駕),並且滿足以下條件時,超車加速輔助功能將會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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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速度超過 60 km/h (40 m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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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警告閃光燈轉至 O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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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車輛前方偵測到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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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減速即可保持與前車的距離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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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方有車輛的情況下,打左方向燈 (左駕) 或打右方向燈 (右駕) 時,車輛可能會暫時加速。隨時注意道路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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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您所在國家的行駛方向為何,只要滿足條件,超車加速輔助功能就會運作。在行駛方向不同的國家使用此功能時,請務必確定路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