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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防撞輔助警告訊息和功能控制

前方碰撞預防輔助 (FCA) 會根據碰撞風險等級產生警告訊息、警報以及緊急煞車,例如前方車輛突然煞車,或功能偵測到即將撞到行人。

駕駛可在 LCD 顯示幕上,透過使用者設定選擇初始警告啟動時間。初始前方碰撞警告的選項包括:提早、正常、延後初始警告時間。

碰撞警告

  • LCD 顯示幕上將顯示警告訊息,同時出現警報。

此外,為減緩車速,引擎管理系統會產生某些車輛干預。

車輛可能會略微減速。

  • 如果您的車速高於前方車輛 10 km/h (6 mph) 但低於或等於 180 km/h (110 mph),則系統仍會運作。(視前方車輛與其周圍環境,最大操作速度可能降低。)

  • 就行人和騎自行車人士而言,車速高於或等於 10 km/h (6 mph) 及低於 85 km/h (53 mph)。(視行人與自行車騎士與周圍環境狀況,最大操作速度可能降低。)

    • 如果選擇「只有警告」,則前方防撞輔助僅會根據碰撞風險等級啟動並只發出警報。您應該直接控制煞車,因為前方防撞輔助無法控制煞車。

緊急煞車

  • LCD 顯示幕上將顯示警告訊息,同時出現警報。

此外,為減緩車速,引擎管理系統會產生某些車輛系統干預。

車輛可能會略微減速。

  • 如果您的車速高於前方車輛 10 km/h (6 mph) 但低於或等於 75 km/h (46 mph),則系統仍會運作。(視前方車輛與其周圍環境,最大操作速度可能降低。)

  • 就行人和騎自行車人士而言,車速高於或等於 10 km/h (6 mph) 及低於 85 km/h (52 mph)。(視行人與自行車騎士與周圍環境狀況,最大操作速度可能降低。)

    • 如果選擇「只有警告」,則前方防撞輔助僅會根據碰撞風險等級啟動並只發出警報。您應該直接控制煞車,因為前方防撞輔助無法控制煞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