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壓力監測系統 (TPMS) 重設程序
在以下情況下,應重設輪胎壓力監測系統 (TP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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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或更換輪胎(或車輪)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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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胎旋轉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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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輪胎壓力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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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低輪胎壓力指示燈亮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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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懸架或 ABS 系統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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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車輛停放在平坦、堅固的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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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車輛標牌或駕駛座側中央立柱外板上的輪胎充氣壓力標籤上的標準將輪胎充氣至標準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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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引擎,按住 TPMS SET 按鈕約 3 秒鐘以重設輪胎壓力監測系統 (TPMS)。重設程序將自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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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檢查低輪胎壓力指示燈在閃爍四秒鐘後是否關閉。如果是監督儀表板,請檢查儀表板集上是否顯示「已儲存輪胎壓力」 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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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設輪胎壓力監測系統 (TPMS) 後,駕駛車輛約 20 分鐘,將新輪胎壓力儲存在系統中。
* 如果低輪胎壓力指示燈亮起,請重複步驟 3。
重設設輪胎壓力監測系統 (TPMS) 時,將目前的輪胎壓力儲存為標準輪胎壓力。

* 若警告燈未閃爍或訊息未彈出,從 3 開始重複執行該步驟。

小心
若系統在設定時未調整輪胎壓力,可能引發假警報,或者即使車輛輪胎壓力嚴重不足,警告燈也不會顯示。
確保在重設輪胎壓力監測系統 (TPMS) 時對所有輪胎進行適當調整,達到建議壓力。
若系統在規定情況下未進行設定,可能引發假警報,或者即使車輛輪胎壓力嚴重不足,警告燈也不會顯示。
如果您在駕駛時按下 TPMS 重設按鈕 (2),則不會啟動輪胎壓力監測系統 (TPMS) 重設程序。您必須在車輛完全停止時按下 TPMS 重設按鈕,並按下開關 (2) 超過 3 秒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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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氣加壓前確定輪胎處於冷態。
冷態輪胎指車輛已停放 3 小時 或駕駛距離不超過 1.6 km (1 m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