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按標題搜尋
主頁 > 駕駛輔助系統 > 盲區碰撞警示 (BCW) > 盲點碰撞警示設定

盲點碰撞警示設定

盲點安全

在 Engine Start/Stop (引擎啟動/熄火) 按鈕處於 ON 位置的情況下,從設定功能表中選擇或取消「駕駛輔助 → 盲點安全」以設定是否使用每項功能。

  • 如果選擇「僅警告」,盲區碰撞警示將使用警告訊息以及警告音,依據碰撞風險等級警告駕駛。

  • 如果選擇「關閉」,盲區碰撞警示將關閉。

在盲區碰撞警示關閉時重新發動引擎,儀表板上將顯示「盲點安全系統關閉」訊息。

如果從「關閉」變更設定為「僅警告」,後視鏡上的警告燈將會閃爍三秒鐘。

此外,如果已啟動引擎,則當盲區碰撞警示設定為「僅警告」時,外部後視鏡上的警告燈將會閃爍三秒鐘。

警告
  • 如果選擇「僅警告」,不會輔助轉動方向盤。

  • 如果選擇「關」,則駕駛應總是注意周圍環境並安全駕駛。

注意

如果重新發動引擎,盲點碰撞警示將維持在最後的設定。

警告時機

將點火開關或 ENGINE START/STOP (引擎啟動/熄火) 按鈕置於 ON 位置時,從設定功能表中選擇「駕駛輔助 → 警告時機」,更改盲點碰撞警示初始警告的啟動時間。

交車時,警告時機設定為「正常」。如果您改變警告時機,其他駕駛輔助功能的警告時機可能改變。

小心
  • 警告時機的設定適用於盲點碰撞警示的所有功能。

  • 即使選擇「正常」警告時機而車輛高速接近,初始警告啟動時間可能仍會太慢。

  • 當交通順暢且駕駛速度緩慢時,選擇「延後」警告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