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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點防撞輔助系統設定

盲點安全

在 Engine Start/Stop (引擎啟動/熄火) 按鈕處於 ON 位置的情況下,從設定功能表中選擇或取消「駕駛輔助 → 盲點安全」以設定是否使用每項功能。

  • 如果選擇「主動輔助」,則盲區防撞輔助將依照碰撞風險等級向駕駛發出警告訊息、警告音並應用煞車輔助。

  • 如果選擇「僅警告」,盲區防撞輔助將使用警告訊息以及警告音,依據碰撞風險等級警告駕駛。不會啟動煞車輔助。

  • 如果選擇「關閉」,盲區防撞輔助將關閉。

引擎在盲點防撞輔助系統關閉重新發動時,「盲點安全系統關閉」訊息將出現在儀表板上。

如果將設定從「關」變更為「主動輔助」或「僅警告」,後視鏡上的警告燈將會閃爍三秒鐘。

此外,如果已啟動引擎,則當盲區防撞輔助功能設定為「主動輔助」或「僅警告」時,外部後視鏡上的警告燈將會閃爍三秒鐘。

警告
  • 如果選擇「僅警告」,不會輔助煞車。

  • 如果選擇「關」,則駕駛應總是注意周圍環境並安全駕駛。

注意

如重新啟動引擎,盲區防撞輔助系統將維持在最後的設定。

警告時機

將 ENGINE START/STOP (引擎啟動/停止) 按鈕置於 ON 位置時,從設定功能表中選擇「駕駛輔助→警告時機」,更改盲區防撞輔助系統初始警告的啟動時間。

交車時,警告時機設定為「正常」。如果您改變警告時機,其他駕駛輔助功能的警告時機可能改變。

小心
  • 警告時機的設定適用於盲點防撞輔助的所有功能。

  • 即使選擇「正常」警告時機而車輛高速接近,初始警告啟動時間可能仍會太慢。

  • 當交通順暢且駕駛速度緩慢時,選擇「延後」警告時機。